根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北跑道磚墻段圍界報警設備優化工程招標文件》中招標日程的安排,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現補充說明如下:
一、在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北跑道磚墻段圍界報警設備優化工程招標文件,第64頁1.4.3.2改造方案2中提到:
1.磚墻改造:
磚墻分內外兩層,頂部設有刺籠,承包人須每隔2m垂直于磚墻頂平面安裝三角鐵支架,以加固刺籠。在三角鐵支架之間安裝三根不銹鋼絲,垂直間距20cm。將振動電纜綁扎在不銹鋼絲上,達到檢測入侵和報警功能。
2.報警設備改造:
采用西南微波鎧裝振動電纜(MC315-220),報警處理單元(PM),連接單元(LU),終止單元(TU),聯網通訊模塊(NIM)及串口服務器,安裝固定在內磚墻上方網片圍欄靠外側,采用扎帶固定。
我方對此理解為方案2采用刺籠+鎧裝振動電纜方案實施,使用鎧裝振動電纜主要考慮刺籠對振動電纜外皮有可能產生劃傷,招標文件第一方案采用的是在圍界上加裝鋼制網片圍欄方式,所以我方的問題是,方案二能否采用鋼制網片圍欄+振動電纜方案實施?即磚墻改造方面采用招標文件中方案一的方法(磚墻分內外兩層,頂部設有刺籠,承包人在內磚墻上沿,沿磚墻方向固定鋼制網片圍欄,用以安裝振動電纜,網片高度不低于50cm,單片圍網長度不超過3m,圍網緊密固定在內磚墻頂部,確保不受環境因素影響而劇烈震動或倒伏。),報警設備改造方面采用西南微波振動電纜(MC115-220)。
是否可行,請招標人給予明確解答。
答:請按照招標文件所述的兩個方案響應。
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北跑道磚墻段圍界報警設備優化工程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