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T1航站樓空氣處理機組更新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日程的安排,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現補充說明如下:
一、招標空調箱參數提供了送風風量,請問其中新風量是多少?或者沒有新風?
答:有新風,新風量按照送風量的30%設置。
二、送風機配變頻器,請問風機是否需要用變頻電機?
答:是否為變頻電機不做具體要求,均可接受。
三、根據招標文件制造商選型的機組,電機功率為30kW(50000風量)、18.5kW(40000風量);招標文件提供的參數為15kW(50000風量)、11kW(40000風量),請貴司確認設備的電機功率。
答:15kW(50000風量)、11kW(40000風量)。
四、招標文件要求配置變頻器,但未明確是否采用變頻電機,請明確。
答:是否為變頻電機不做具體要求,均可接受。
五、招標文件未提供明確的功能段布置,請提供空氣處理機組功能段布置。
答: 按照招標要求設置新/回風段,初效過濾段,表冷段和送風段。
六、請提供原機組外形尺寸,便于選擇合適的機組尺寸,方便貴司改造工程施工。
答:原空氣處理機組尺寸如下:
機組編號 |
尺寸(長*寬*高) |
27號機組 |
4000mm*3300mm*2300mm |
29號機組 |
3800mm*3150mm*1900mm |
30號機組 |
4000mm*3300mm*2300mm |
33號機組 |
4000mm*3300mm*2300mm |
35號機組 |
4000mm*3300mm*2300mm |
38號機組 |
3800mm*3150mm*1900mm |
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T1航站樓空氣處理機組更新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