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橋載設備計量收費管理系統維護外包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日程的安排,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現補充說明如下:
一、按照評標方法及標準,投標人業績范圍是中國大陸民用機場類似項目合作成功案例,但招標文件提供投標人項目業績一覽表中限制業績范圍為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民用機場,招標文件中對業績要求前后不一致,請予以明確。如果對投標人項目業績范圍限制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民用機場,具有明顯的傾向性,有違招投標的公平與公正。
回答: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資信部分格式-表2投標人項目業績一覽表中,“投標人提供三年內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民用機場有類似項目合作成功案例”修改為“投標人提供三年內在中國大陸民用機場有類似項目合作成功案例”。
二、按照招標要求,投標人安排專職維護維修人員是否必須同時具備電工證資質和有1年以上的相關系統軟件維護維修工作經驗?如果投標人安排多人駐場,是否每人都同時具備電工證資質和有1年以上的相關系統軟件維護維修工作經驗?因系統維護分工不同,硬件設備維護人員具備電工證,軟件維護人員具有1年以上維護維修工作經驗,但不具備電工證,是否滿足招標文件人員配備要求?
回答:投標人安排專職維護維修人員必須同時具備電工證資質和有1年以上的相關系統軟件維護維修工作經驗。
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需安排駐場人員辦公室,為了投標人合理報價,能否提供辦公室租賃、電費等收費參考標準?
回答:辦公室租賃國內航站樓區域每月200元/平方米,電費約0.8元/度。
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橋載設備計量收費管理系統維護外包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