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臺式爆炸物、毒品探測設備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日程的安排,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現補充說明如下:
一、標書第四章“設備技術規格和要求”里的技術規格表,第4點取樣方式,標書要求“試紙或取樣布擦拭取樣及插入進樣口時,無需區分正反面.”根據我們的了解,目前有些新的設備技術只能實現單面測試,因為單面測試靈敏度更高,請問你們是否可以接受單面測試?
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二、第9點報警方式:要求顯示屏顯示被檢測到的物質的名稱、圖譜和量的大小,但是圖譜顯示目前基本已經不使用,有些設備也沒有圖譜顯示功能,請問這條必須要滿足圖譜顯示嗎?
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三、標書里沒有說明對設備放射性的要求,現在新的技術都是采用無放射源的,有放射源設備的在報廢的時候還需要向環保局報備,請問這點是否有具體要求?
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四、招標文件:“第五章 評標方法及標準”—“3.3評標細則”—“ 資信及技術評分分值設定標準”--“項目業績應提供有效證明資料: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業績有效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且必須在投標截止日前,原件備查),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證明資料的不得分。”
招標文件上述內容中,對于業績的要求為“中國大陸地區(除港澳臺)民用機場投標同型號設備的銷售業績”,而在提供有效合同證明材料中,并沒有明確寫明合同的甲方為中國大陸地區(除港澳臺)民用機場,對業績有效證明材料的說明不夠明確,容易產生歧義。
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五、招標文件:“第五章 評標方法及標準”—“3.3評標細則”—“ 投標設備檢出率、投標設備檢測分析時間、投標設備誤報率”
招標文件上述內容中的3項評分內容,未給出相應的評審依據,有可能導致評標工作出現歧義,不能做到有據可依、公平公正。
回答:以《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設備鑒定報告》為準。
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臺式爆炸物、毒品探測設備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