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電腦及打印機等電子設備集中招標采購項目(重新招標)招標文件》中招標日程的安排,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現補充說明如下:
一、產品7 臺式機要求集成顯卡(帶DP輸出和VGA輸出),≥6個USB 3.1端口(其中至少一個為type-C),支持PowerShare技術;≥2個Display Port 1.2端口;事實依據:這些指標具有排他性,是某一品牌獨有的參數。建議修改為:臺式機要求集成顯卡,≥6個USB 3.1端口,并請刪除:支持PowerShare技術;≥2個Display Port 1.2端口。
回答:刪除支持PowerShare技術;≥2個Display Port 1.2端口。
二、產品8 臺式機要求標準機箱大小25L左右 同產品1。 事實依據:目前主流產品的標準機箱是容量15L左右,產品7中20臺商用臺式機也曾寫明標準機箱容量15L左右,所以建議此處修改為15L。
回答: 修改為標準機箱大小15L左右。
三、產品9臺式要求主板≥ Intel Z370芯片組,顯卡 ≥獨立顯卡NVIDIA GT1030(2GB)GDDR5。事實依據:Intel Z370芯片和獨立顯卡型號具有排他性,是某一品牌獨有的參數,且非主流型號。建議修改為:主板≥ Intel Q370芯片組,顯卡 ≥獨立顯卡NVIDIA GT730(2GB)GDDR5(推薦的三個品牌都有)。
回答:本條未加★,本條為非強制性條款,投標人可以報其他配置。
四、標項三。產品1和產品2臺式要求280W電源。事實依據:指標具有排他性,是某一品牌獨有的參數,目前*品牌(推薦的三個品牌之一)最高支持260W電源。建議修改為:≥260W電源。
回答:經核實,所推薦的三個品牌均有符合該參數要求的臺式電腦型號,不存在排他性,此處按招標文件執行。
本補充公告為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電腦及打印機等電子設備集中招標采購項目(重新招標)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