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一般性旅客服務設施維修外包項目(重新招標)招標文件》中招標日程的安排,針對招標文件及各投標單位提交的有關問題,為滿足投標人及時編制投標文件,現補充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
1、第一章“招標公告”第一節“招標范圍及內容”中“服務期:采取1+X年(X小于等于1)的模式,X年的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第二年的單價乘以實際服務天數按實計算。”變更為“服務期:一年。”
2、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7項“服務期:采取1+X年(X小于等于1)的模式,X年的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第二年的單價乘以實際服務天數按實計算。”變更為“服務期:一年。”
3、第三章“服務內容及技術要求”第1節“總則”第1.1項“說明”第1.1.1點“招標內容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一般性旅客服務設施維修外包項目,合同采取1+X年(X小于等于1)的模式,X年新增的服務期限期間的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第二年的單價乘以實際服務天數按實計算。”變更為“招標內容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一般性旅客服務設施維修外包項目,合同期限一年”
二、續約
1、刪除第三章“服務內容及技術要求”第8節“考核辦法”第8.4項“續標考核:考核成績為當年季度考核成績的平均值,若續約考核低于85分(含),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第四章“合同條款”第一部分“協議書”第二條“合同條款”中“本項目服務期限采用第 1 種方式”變更為“本項目服務期限采用第 1 種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固定期限,有效期限為 / ,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后自本合同自動終止。”變更為“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固定期限,有效期限為 一年 ,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后自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投標截止時間
1、第一章“招標公告”第四節“投標文件的遞交”第一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派專人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送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區招標中心,逾期無效;若采用投遞(郵寄)方式的,請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投遞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區招標中心,逾期無效。”變更為“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派專人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送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區招標中心,逾期無效;若采用投遞(郵寄)方式的,請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投遞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區招標中心,逾期無效”
2、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2.2.2項“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變更為“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
3、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4.1.2項“封套項寫明:在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即開標時間)前不得開啟”變更為“封套項寫明:在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即開標時間)前不得開啟。”
本補充公告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一般性旅客服務設施維修外包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均起約束作用,未作變更部分按原招標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