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新風系統采購及安裝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招標人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貨物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規格:
貨物名稱 | 數 量 | 主要技術規格 | 供貨期 | 交貨地點 |
新風系統采購及安裝服務 | 2套 | 詳見第五章 | 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內 |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元或等值外幣(按中國銀行官網發布的離投標截止時間最近時間點的外匯牌價“中行折算價”換算),需提供營業執照作為證明材料,如營業執照未登記注冊資金的,須另外提供證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③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4、在《投標函》中承諾投標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⑤代理商投標時需提供擬投產品的代理證書或制造商授權書;
3.2 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產品具有相關新風系統項目供貨及業績,提供供貨合同作為證明材料,如供貨合同中無法體現業績評審關鍵信息的,另提供業主證明文件;
3.3 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且制造商與代理商不能同時參加投標。
3.4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擬派負責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需提供擬派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規定,被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各直屬公司 列入禁止交易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6:3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4.2 獲取方式:媒介上自行下載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新風系統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文件12.9.doc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杭州蕭山國際機場AOC樓 609室
5.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以下媒介上發布:
6.1 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zjsairport.com
6.2 杭州蕭山機場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hzairport.com
6.3 浙江政府采購網 http://zfcg.czt.zj.gov.cn
6.4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5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6.6 誠E招電子采購交易平臺(https://www.chengezhao.com/)
7.其他事項
(一)潛在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星號條款等重要內容有異議的,可在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前通過書面形式提出,若招標人予以采納,將對招標文件進行完善并以補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發布。
(二)當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時,該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委托代理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三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②在開標現場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線查詢記錄;③詢標階段,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定時間內提供有效參保證明(方式不限)。
8.聯系方式
招標監督聯系人: 王嫻 聯系電話: 0571-83837206 。
聯系人: 顧衛紅 聯系電話: 0571-83837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