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離港類終端檢查維護維修業務外包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和范圍
2.1招標內容和范圍:現有杭州機場范圍內的T1/T3航站樓內離港自助設備(含自助行李托運設備及中航信應用軟件、與現有行李傳輸系統接口軟件及配套設施,自助登機門及中航信應用軟件,臨時乘機證明設備)、安檢信息系統、貨運信息系統、行李再確認系統及三期投運后行李全流程跟蹤系統終端設備檢查維護維修業務,上述系統設施設備的報修響應、故障處理、網絡安全檢查及整改、運行環境清理以及部分設施設備的巡檢由投標人負責;如硬件設備故障無法修復需進行更換,由機場負責提供備品備件。
2.2服務期:服務期限為三年,采用“1+2年”的模式,即第一年度為考核期:自實際服務開始之日起滿一年,合同期限第一年度屆滿前進行年度考核,發包人按照合同附件2《考核辦法》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合格的(年度考核分在95分以上(含)為合格),本合同自動延續兩年;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分在95分以下為不合格),本合同于第一年度屆滿當日自動終止,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本項目的承包人賠償后兩年因更換承包商所產生的高于原合同費用的差價、招標代理費、律師費、交通費等損失費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4、其他可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⑤投標人具有本次招標內容和范圍其中一項相關系統軟硬件設施設備維護經驗,提供合同作為證明材料,如合同中無法體現業績評審關鍵信息的,另提供業主(用戶)證明文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有關規定,被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或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6:3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將以下材料的復制件電子版(①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②經辦人聯系方式(手機、電話、地址、電子郵箱)、③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④投標人企業近期為經辦人繳納的有效社會保險證明)發送至83762695@qq.com進行投標報名。投標人在4.1條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投標報名并支付工本費后,招標代理機構將招標文件和其他資料電子版發送至報名單位預留的經辦人電子郵箱。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2年9月2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綜合服務樓園區招標中心。
5.3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6.1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臺企業購: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項
7.1潛在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星號條款等重要內容有異議的,可在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前通過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標人予以采納,將對招標文件進行完善并以補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發布。
7.2★當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時,該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委托代理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兩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②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定時間內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
7.3★投標函載明的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項目負責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兩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②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定時間內提供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十日內)。
8.招標中心聯系人:董工 聯系電話:0571-83837612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磊、張櫻 聯系電話:0571-87634905、13968029242